2025年7月8日,陕西省教育厅启动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。该计划旨在培养一批县域普通高中领军教育教学人才,有力支撑县中全面振兴。具体情况如下:目标任务:设立县中头雁教师岗位,由县中优秀教师担任。给予专项资金支持,鼓励头雁教师建立工作室,成立县域内学科专业发展共同体,为县中教师搭建交流成长平台,开展科研、教研、培训活动,辐射带动县中教师队伍建设,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振兴和高质量发展。实施范围和数量:面向全省县(县级市)举办的普通高中任教教师(正职除外),首批共24人。推荐条件: - 思想政治素质良好,忠诚教育事业,弘扬教育家精神,师德师风高尚。 - 坚守培根铸魂,教育思想科学,理念先进,育人成效显著,在教育发展前沿领域有积极成效,具有较强团队精神和组织能力,有指导培养中青年教师经验。 -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(含)以上职称,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教师,可放宽到中小学一级教师。 -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和心理条件,长期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、教研工作,50周岁(含)以下,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55周岁(含),学校校领导占比不超过总数的30%。岗位职责: 发挥示范辐射作用:建立头雁教师工作室,制定建设方案,开展“教学研”活动,通过听课评课、示范课等方式,加强成员教师培养和指导,打造县域一体化发展教师团队。工作室人数最多不超过15人,35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不少于20%。 引领教育教学改革:在完成本校教学工作基础上,参加各级教育教学改革活动,带领工作室成员调研本地区教育实际,对教学方法等开展本土化改革,探索形成可操作、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教育教学成果。 提升教师数字化能力:探索数字赋能教师专业发展,掌握运用数字化教学手段,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体验,参与区域内学校数字化建设,形成优质数字化学习资源。组织实施: 做好人选推荐: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,规范推荐程序,公示无异议后,按名额等额推荐。 加强跟踪管理:头雁教师日常由任职学校管理,学校要合理安排教学工作量,为其提供支持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参照评估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和年度把关,表现优秀者下一聘期优先考虑,不合格或任期内离开县中教学岗位的取消资格。 强化专业支持:将头雁教师纳入地方教师专业发展体系,作为名师重点培养对象,在“国培计划”等培训中优先安排,在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倾斜,建立“双导师”常态化支持服务机制。 提供经费保障:鼓励各市采取多种形式予以经费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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